第十条 托管主机所存放的电子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利用服务器存放、发布、运行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用户所属服务器应严格履行国家行业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服从监管。
第四章 出入管理
第十一条 出入托管机房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人员进出托管机房应遵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机房管理办法》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张江运行楼出入管理办法》,同城灾备托管机房可参照上述办法。
(2)托管服务模式中的模式一和模式二下,可允许用户进入托管机房。进入托管主机机房,用户须填写《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部人员进入托管机房申请表》(附表2),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经交易中心批准后,由机房人员全程陪同进入。
用户不得随意进入或尝试进入未经授权进入的区域。如果情节严重,并对机房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进入权限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对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实因设备点检、维护等工作原因,需要经常出入托管机房的,可以授权其出入机房权限,但相关工作人员只能运维其负责的设备,非授权人员不得接触和使用其它与工作无关设备。
(4)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托管机房内的任何物品携带出机房,且不得将软件版本、机密文件、技术档案、内部资料等携带出机房或对外泄密。
第十二条 托管系统设备变更及出入应遵守以下规定:
(1)设备等物品进出托管机房应遵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机房管理办法》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张江运行楼出入管理办法》,同城灾备托管机房可参照上述办法。
(2)用户设备进出托管机房,以及用户设备变更,用户须填写《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托管设备进出/资源调整申请单》(附表3),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经交易中心批准后方可在变更时间进出托管机房以及实施变更。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托管机房基础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遵照服务条款、《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机房管理办法》及交易中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