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周口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9]154号)
周口市城市信用社:
《周口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周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周城信发〔2009〕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周口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周口市商业银行。
二、周口市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河南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三、周口市商业银行在筹建过程中及开业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贷款客户集中度,须在2010年底前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须在2011年底前将周口市财政局持股比例降至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