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承德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银监复[2009]165号)
承德市商业银行:
《关于拟将“承德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承德银行”的请示》(承商行报字〔2009〕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承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承德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 BANK OF CHENGDE CO.,LTD.”,简称“BANK OF CHENGDE”。
二、请你行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更名后章程修改、金融许可证换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