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用标志使用。
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南川方竹笋
(一)保护范围。
南川方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南川方竹笋地理标志产品地域的通知》(南川府发〔2008〕1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三泉镇、大有镇、金山镇、合溪镇、头渡镇、古花乡、庆元乡、德隆乡等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南川方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重庆市南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西峡猕猴桃、罗田甜柿、雅连、广西肉桂、南川方竹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 西峡猕猴桃质量技术要求
2. 罗田甜柿质量技术要求
3. 雅连质量技术要求
4. 广西肉桂质量技术要求
5. 南川方竹笋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西峡猕猴桃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海沃德,华美2号,徐香、红阳等4个品种。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800米以下,土壤为疏松排水良好的沙质壤土,活土层在0.6米以上,有机质含量≥1.5%,土壤pH值6.5至7.2,地下水在1米以下。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以同种猕猴桃种子繁殖的实生苗为砧木,从纯正无检疫对象的健壮结果母株上采集接穗进行嫁接育苗。
2. 栽植密度:每公顷≤1260株。雌雄株比例≤8:1。
3. 整形修剪:
(1)架式:采用平顶大棚架式,单主干上架,主干接近架面处选择2至4个主蔓向四面引绑,在主蔓上选留结果母枝,每平方米留3至4个,每个结果母枝上留3至4个结果枝,均匀分布架面。
(2)修剪:采用冬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保证架面枝叶分布均匀,通风透光。
4. 土肥水管理:
(1)树盘覆草,中耕松土,旱时浇水,涝时及时排水。
(2)施肥主要是秋冬施足基肥,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每公顷施60吨以上;生长季节追肥2至3次。
(3)生长期间禁止使用刺激果实膨大的各种激素。
5. 花果管理:采用疏蕾、疏花、人工授粉、疏果和果实套袋。每结果枝留果3至5个,每平方米留果35至45个,叶果比4至6:1,每公顷产量≤22.5吨。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和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