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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通信用邮资票品管理规定

通信用邮资票品管理规定
 (1995年12月20日 邮电部)


  为加强通信用邮资票品管理,规范业务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部决定对通信领域使用的邮资票品实行封闭管理,即: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下称省局),省局对地市邮电局,地市邮电局对所属分支机构,实行逐级的库存定额管理和邮资票品进销存及财务对帐管理。
  一、部对各省局通信用邮资票品的库存定额管理
  (一)邮政通信用邮资票品应包括普通邮票、纪特邮票、小型张(小全张)邮资邮简和各类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国际回信券等。
  本规定纳入库存定额管理和票品进销存及财务对帐管理的是:普通邮票、普通邮资信封、普通邮资明信片、各种纪念、特种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国际回信券及发往通信领域的纪特零枚邮票。
  (二)通信用邮资票品库存定额,为库存最高限额,由该省局平均每季销售量和常备周转库存量两部分构成。常备周转库存量为该省平均一个季度的销售量,个别边远省可适当放宽到一个半季度的常备库存量。库存定额用金额表示。
  (三)部邮政总局根据各省局上半年度贴票收入和库存情况,核定次年度各省局库存定额及次年度申请计划。库存定额核定后,各省局对通信用邮资票品需求,实行差额请领。凡邮政总局主动下发的通信用纪特零枚邮票,邮政总局将在审批各省季度请领计划时作同面值等量冲减。
  (四)凡规定纳入定额管理的邮资票品的下发,须开列正式通信用邮资票品发票单照。
  (五)各省局库存定额变更申请及次年度通信用邮资票品申请计划单,应在本年度9月30日前报邮政总局集邮管理处。
  二、对各省局通信用邮资票品对帐工作
  (一)邮政总局建立各省局通信用邮资票品分户帐,并据此每季与各省局实行票品进销存对帐。
  对帐公式为:A=B+C-D-E
  其中A:本季库存票品总值
    B:上季库存票品总值
    C:本季收到票品总值
    D:本期下发票品总值
    E:本期注销、向上级部门退缴票品总值
  (二)邮政总局根据各省局每季汇总贴票收入与省局同期通信用邮资票品库存情况对帐。
  对帐公式为:G=H+I-J-K
  其中G:本季汇总贴票收入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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