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对沿海地区已经形成的城镇密集区进行整合。引导和培育松嫩平原、中原地区、江汉平原、湘中地区、成都平原、关中地区以及其他沿江、沿交通干线正在形成的城镇密集区,走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城镇密集区要合理规划区域内农业、工业、市场、生态、旅游等各类功能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进一步明确区域内各类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和布局;统一规划和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合理安排区域内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快速轨道交通、信息网络、清洁能源供应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利用率;优化区域用地结构,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尽量减少城镇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增加绿地面积。
(二)发展城镇经济
推进城镇化,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提高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要立足于城镇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
县域、镇域经济中心的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注重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在市区、镇区集中布局,发展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加工业,形成本地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和一定辐射范围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中心城市郊区可适当调减粮食种植面积,重点发展占地少、效益高的外向型、都市型和生态农业,建立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率先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各类城镇都要注重为农业提供专业性、规模化、网络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加快传统工业的改组改造,优化工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力,是城镇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发展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为中心城市配套的工业,积极吸收中心城市转移出来的加工业。中心城市要在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附加值高和就业容量大的制造业以及其他都市型工业,逐步淘汰和转移城市中心区污染重、占地多等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要高度重视产业单一、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促进形成新的增长点。
要突破发展经济就是发展工业、建设工业基地的传统观念,在城镇经济发展中,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城镇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着力点,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第三产业的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扩充城镇的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教育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处于中心城市周边地区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重视围绕大城市的需要,发展休闲服务、住宅和文化娱乐等服务业。中心城市要在继续促进生活服务发展的同时,加快改造传统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逐步实现“三、二、一”的结构,增强综合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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