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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2000年12月21日
  附件1:     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32个)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山西省太原市劳动局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事劳动局
  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局
  吉林省长春市劳动局
  黑龙江省大庆市劳动局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浙江省舟山市人事劳动局
  安徽省蚌埠市劳动局
  福建省厦门市劳动局
  江西省南昌市劳动局
  山东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
  河南省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湖北省宜昌市劳动局
  湖南省郴州市劳动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劳动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劳动局
  海南省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成都市劳动局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劳动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甘肃省武威地区行署劳动处
  青海省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40名)

  刘 湘(女)    北京市东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亮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副主任
  李景才       河北省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康继峰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
  王锡柱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戚秀玉(女)    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局职业介绍所所长
  刘 科       辽宁省鞍山市劳动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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