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组织实施
检查自2001年6月下旬开始,至7月中旬为各省区市动员和自查时间。在此期间,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对本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统计情况进行自查。7月下旬至8月中旬为重点抽查阶段,部有关司局和有关省市统计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部分省市的工作进行抽查。8月下旬为检查总结阶段,8月底以前各地区将统计基本情况检查表连同检查情况报告一并上报。为确保这次检查的顺利进行,我部成立统计检查领导小组,并组成由规划财务司牵头、各业务司局统计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抽查期间,工作小组将分赴部分地区了解、督查检查的组织实施情况。
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统计工作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区在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或对检查的建议,请与部规划财务司联系。
联系人:明瑞锋、陈群洲。
联系电话:010-84202471,84201471,84202472;
传真:010-84201471,84223393;
电子信箱:mingruifeng@ mail.molss.gov.cn
附件:1.劳动保障统计基本情况检查表
2.《国家统计局、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01〕35号)(略)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劳动保障统计基本情况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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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机构名称 │
│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一、组织领├─────┼─────────┴────┴───────┤
│导情况 │电子邮箱 │ │
│ ├─────┼─────────┬────┬───────┤
│ │主管厅领导│ │联系电话│ │
│ ├─────┼─────────┼────┼───────┤
│ │主管处领导│ │联系电话│ │
├─────┼─────┼─────────┴────┴───────┤
│ │ │总计 人 │
│ │(一)省级├──────────────────────┤
│二、统计人│机构统计人│1.专职 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 人│
│员情况 │员 ├──────────────────────┤
│ │ │2.兼职 人 │
│ ├─────┴──────────────────────┤
│ │(二)地(市)专职统计人员 人 │
├─────┼────────────────────────────┤
│三、经费情│统计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 │
│况 ├────────────────────┬───────┤
│ │2000年统计经费数额 万元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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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机│(一)计算机 需要 台 │已有 台 │
│其他设备配├────────────────────┴───────┤
│配备情况 │(二)其他设备已有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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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章制│(一)综合管理制度 │已建│ │未建 │
│度的建立和├───────────┼──┼─────┼───────┤
│执行情况 │(二)考评制度 │已建│ │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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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报、季报 │
│六、报表完├────────────────────────────┤
│成情况 │(二)月报 │
│ ├───────────┬──┬─────┬───────┤
│ │(三)上报方式 │网络│ 传真 │ 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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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题调查和非全面调查开展情况 │ 已开展 │未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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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否已实现省--地市联网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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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否已建立主要统计指标的统计台帐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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