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7月26日,实施日期:2012年6月1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12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22-2001,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3.1.6、4.1.4、4.2.1、4.3.2、4.4.2、5.1.2、5.2.2、5.5.3、6.4.2、7.3.1、8.1.2、8.6.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原行业标准《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