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行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下发后,被检查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
被检查单位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处理决定照常执行。
(四)实施后续检查
为了监督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如有必要,检查组可实施后续检查。
后续检查比照本工作规程执行。
六、档案整理阶段
派出单位应建立现场检查档案。档案主要包括:部署检查的文件、现场检查通知书、检查方案、检查报告以及记录反映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的文件及数据资料、被检查单位执行处理决定的报告等。
检查档案的保存与管理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一)本规程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二)本规程从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现场检查流程图
二、现场检查方案
三、现场检查通知书
四、现场检查会谈记录
五、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
六、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七、现场检查事实
八、现场检查报告
附件一: 现场检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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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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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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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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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场会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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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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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会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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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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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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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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