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同财政部门联系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协调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管理措施,督促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存拨;
3.负责审核各项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合规性;
4.负责综合监测、分析、反映各项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5.负责登记台账和填报财政补贴资金统计报表;
6.负责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财政补贴资金有关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协调行内各有关部门的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培训,开展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
(二)信贷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进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分解,及时通知会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负责提供企业购、销、调、存情况和贷款占用形态;
3.负责陈化粮亏损、退耕还林还草等补贴监管工作;
4.负责粮棉购销企业自补性财务挂账的消化监管工作;
5.负责会审财政补贴资金统计报表的相关内容。
(三)会计(柜台)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的开设、管理,作好柜面监督;
2.负责办理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手续以及到账资金的通知事宜;
3.负责收贷、收息、拨费的账务处理;
4.负责会审财政补贴资金统计报表的相关内容。
(四)信息电脑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财政补贴资金统计报表填制上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保障。
第二十条 设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岗”,配备财政补贴资金专管员,专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与内外部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督促、审核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存拨到位;
(二)负责根据辖内企业的粮棉油库存情况及占用农发行贷款情况,适时测算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应补数额;
(三)负责提供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历年欠补及当期实际拨付、到位情况;
(四)负责财政补贴资金有关统计报表的汇总填报和台账序时登记以及监督反映工作。
第五章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测、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各级行要对辖内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情况进行严格的动态监测,主要通过报表(台账)数据查找财政补贴资金拨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