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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储备肉、储备糖、储备烟叶、储存羊毛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建立其他储备(存)贷款台账和报表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资金活动进行监测;
  (二)台账数据采集应依据信贷管理凭证,做到有据可查;
  (三)台账、月报表的填制应落实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地逐笔登记台账;及时、准确填报月报表,严禁弄虚作假;
  (四)台账月报表的真实性实行行长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 台账主要包括其他储备(存)商品调入台账(含进口),其他储备(存)商品调出台账(含出口),其他储备(存)商品库存台账,其他储备(存)贷款收贷台账,财政补贴及收息台账,不合理占用贷款台账。
  第二十六条 其他储备(存)贷款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购销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建立银企联席会议制度。承贷行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银企联席会议,通报有关信贷政策,提出改进银企双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密切银企关系,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八条 建立贷款管理情况分析和报告制度。每月要根据台账汇总据实填制月报表,分析其他储备(存)商品管理和贷款运用情况,并按时上报。对其他储备(存)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新情况,及时向上级行报告。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请示要及时研究并予以明确答复。
  第二十九条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材料要收集齐全,要专人保管,科学管理;认真收集、归档上级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政策文件和报表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归档本行呈报和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报表;认真收集归档辖区内各行、辖区内各企业及主管部门的报表、背景材料及相关的宏观政策、行业生产、发展状况等资料。对收集归档的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条 信贷管理部门和信贷员的岗位职责按照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其他储备(存)贷款管理责任制考核,按照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有关规定对其他储备(存)贷款管理及其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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