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督检查储备棉的销售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做到钱货两清。
(三)监督检查储备棉销售货款回笼、归行情况,防止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截留坐支、挤占挪用销售回笼货款。
(四)监督检查借款人结算资金占用情况,逐笔查明超期结算应收账款的原因,督促借款人逐笔收回。
第六章 贷款的基础管理与责任制考核
第二十七条 承贷行要建立联库责任制度,根据棉花承储企业库点多少,路程远近合理安排储备棉联库信贷员,落实储备棉联库责任。
第二十八条 建立台账、月报表登记责任制度。
(一)各级行要建立储备棉贷款台账和报表管理制度,对承储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资金活动进行监测。
(二)台账数据采集应依据信贷管理凭证,做到有据可查。
(三)台账、月报表的填制应落实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地逐笔登记台账;及时、准确地填报月报表,严禁弄虚作假。
(四)台账、月报表的真实性实行行长负责制。
第二十九条 储备棉贷款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按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购销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建立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行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银企联席会议,通报有关信贷政策,提出改进银企双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密切银企关系,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一条 贷款管理情况分析和报告制度。
(一)各级行应在封闭管理分析例会中纳入储备棉贷款管理的内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研究制定改进的措施办法。
(二)各级行应对辖区内直接与本行有借贷关系的承储企业占用的储备棉贷款运行情况,定期、客观地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各级行要及时向上级行报告储备棉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新情况,请示有关工作。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请示要及时研究并予以准确答复。
第三十二条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一是档案材料要收集齐全,专人保管,科学管理;二是认真收集、归档上级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政策文件和报表资料;三是认真收集整理归档本行呈报和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报表;四是认真收集归档辖区内各行、辖区内各企业及主管部门的报表、背景材料及相关的宏观政策、行业生产、发展状况等资料。对收集归档的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三条 信贷管理部门和信贷员的岗位职责按照总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