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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代客外汇期权业务操作指引

中国农业银行代客外汇期权业务操作指引 
 (农银发[2001]89号 2001年6月13日)


  为拓展我行外汇交易业务,积极开发业务新品种,规范代客外汇期权业务操作程序,特制定本指引。
  一、产品简介
  (一)定义: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是指期权的买入者拥有在将来某一期限内或某一时刻,对某特定商品(外汇)以特定价格卖出或买入的权利。买卖的对象是“买”或“卖”的权利,购买权利后并没有必须行使权利的义务;反之,卖掉权利后,期权购买者如行使其权利,则承担相应义务。简言之,期权对于购买者而言,是权利,但不是义务。
  (二)期权交易的币种
  外汇期权交易的币种包括: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含欧元区货币)、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期权交易品种
  1.买权与卖权的概念
  买权(Call Option):期权的买方(buyer)与卖方(seller,writer)约定在期权的存续期间或在到期日,买方有权利按期权契约的内容,以特定的汇率向卖方要求买入特定数量的货币。
  卖权(Put Option):期权的买方(buyer)与卖方(seller,writer)约定在期权的存续期间或在到期日,买方有权利按期权契约的内容,以特定的汇率向卖方要求卖出特定数量的货币给期权的卖方。
  (1)买入买权:当投资人预期某一货币有升值的潜力时,可买入该货币的买权。
  (2)卖出买权:当投资人预期某一货币不会升值,或某一货币在到期前只有盘整或贬值的可能时,可卖出此货币的买权。
  (3)买入卖权:当投资人预期某一货币有贬值的潜力时,可买入此货币的卖权。
  (4)卖出卖权:当投资人预期某一货币不会贬值时,或某一货币在到期前只有盘整或升值的可能时,可卖出此货币的卖权。
  (四)代客外汇期权交易的期限
  代客外汇期权交易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以内,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代客外汇期权交易的最低限额
  代客外汇期权交易的最低限额为等值50万美元。
  (六)代客外汇期权交易的收费标准
  各级行之间的手续费由期权费买卖价差体现。
  代客外汇期权交易的收费标准为客户应收(付)期权费的10%,但最高不超过期权交易金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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