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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转贷操作规程》的通知

第七章 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十三条 贷款的提款、发放及还本付息的会计核算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外资贷款会计核算手续》(农银函〔1999〕426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二类项目贷款的性质,作以下特殊规定:
  (一)经办行向项目单位收取的应对外支付的利息、承诺费、管理费、保险费(担保费)等,通过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经办行可不对二类项目贷款计提呆账准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操作规程今后将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操作规程由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格式1:           总行国际业务部批复


              转贷外国政府二类项目贷款格式

                        农银外〔 〕号

            关于转贷××项目利用××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分行国际业务部:
  你行上报的《关于转贷××项目××国政府贷款的申请》(行发文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转贷该项目  元××国政府贷款。请你行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做好转贷项目的管理工作。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2:        省级财政部门贷款条件确认函格式



省(区、市)财政厅:
  我行转贷的××项目××国政府贷款条件如下:
  国外贷款机构的贷款条件:
  贷款金额:
  贷款的提款期:
  贷款年利率:
  贷款期限:
  贷款偿还方式:
  承诺费率及计收方式:
  担保(保险)费率及计收方式:
  管理费率及计收方式:
  提前还款应支付贴水的方式:
  我行的转贷条件:
  转贷手续费率及计收方式:
  垫付资金费用收取方式:
  转贷手续费滞纳金收取方式:
  如你厅对上述条件无不同意见,请在下面盖章予以确认。

                中国农业银行  省(区、市)分行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农业银行  省(区、市)分行:
  我厅对上述贷款条件及你行的转贷条件无不同意见,现予以确认。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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