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十三条 贷款的提款、发放及还本付息的会计核算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外资贷款会计核算手续》(农银函〔1999〕426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二类项目贷款的性质,作以下特殊规定:
(一)经办行向项目单位收取的应对外支付的利息、承诺费、管理费、保险费(担保费)等,通过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经办行可不对二类项目贷款计提呆账准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操作规程今后将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操作规程由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格式1: 总行国际业务部批复
转贷外国政府二类项目贷款格式
农银外〔 〕号
关于转贷××项目利用××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分行国际业务部:
你行上报的《关于转贷××项目××国政府贷款的申请》(行发文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转贷该项目 元××国政府贷款。请你行严格按照
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做好转贷项目的管理工作。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2: 省级财政部门贷款条件确认函格式
省(区、市)财政厅:
我行转贷的××项目××国政府贷款条件如下:
国外贷款机构的贷款条件:
贷款金额:
贷款的提款期:
贷款年利率:
贷款期限:
贷款偿还方式:
承诺费率及计收方式:
担保(保险)费率及计收方式:
管理费率及计收方式:
提前还款应支付贴水的方式:
我行的转贷条件:
转贷手续费率及计收方式:
垫付资金费用收取方式:
转贷手续费滞纳金收取方式:
如你厅对上述条件无不同意见,请在下面盖章予以确认。
中国农业银行 省(区、市)分行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农业银行 省(区、市)分行:
我厅对上述贷款条件及你行的转贷条件无不同意见,现予以确认。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