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
LG-01表由企业填写,报送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由粮食主管部门逐级汇总上报。报送方式为邮寄报表。
LG-02表由企业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LG-01表填写,逐级汇总上报(附企业报送的LG-01表)。报送方式为邮寄报表。
2、报送时间
企业每年2月1日前向所在地的粮食主管部门报送"粮油工业主要产品生产量"(LG-01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报送本省(区、市)汇总的LG-01表、LG-02表和各企业报送的LG-01表。
各省(区、市)粮食主管部门汇总报表的时间自定。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全行业汇总表报送国家粮食局,并反馈给各省(区、市)粮食主管部门。
三、报表制度解释
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法人代码:指由技术监督部门发给企业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法定代码。代码共九位。
2、企业详细名称:指企业工商注册的全称。
3、企业详细地址:邮政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在地详细地址。
4、邮政编码:邮政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5、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见表(1)。
6、企业法定代表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7、联系电话:指企业负责数据上报工作人员的电话,填报时须填写电话区号;传真:指企业传真电话。 8、企业规模代码:指按企业产品生产能力或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的代码。按
国家统计局制发的《关于执行新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1992]337号)划分。企业规模分类和代码见表(2)。
二、指标解释
(一)LG-01表:粮油工业主要产品生产量
1、大米等级按照GB1354-86《大米》标准划分。
2、小麦粉等级按照GB1355-86《小麦粉》标准划分。
3、专用粉指符合现行行业标准(SB/T10136~10145-93)或企业标准,专门用于生产加工某种食品的小麦粉。
4、色拉油指符合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的食用植物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