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关于调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科技
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等五个中心名称的通知
(科工人[2001]3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防科工委设立的研究中心名称,更好地体现其为国防科技工业服务的宗旨,经研究,决定对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等五个单位名称作如下调整:
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名称调整为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
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名称调整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
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标准化研究中心名称调整为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研究中心;
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质量与可靠性研究中心名称调整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与可靠性研究中心;
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可靠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调整为国防科技工业可靠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