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1年
中国药师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药监办[2001]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搞好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到《
药品管理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并了解其基本内容,根据我局下发的“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通知”(国药监办[2001]134号)精神,“2001年中国药师周”将以“《
药品管理法》关爱人民健康”为主题,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次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
《
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因此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行动。为12月1日顺利实施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2001年中国药师周活动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2001年中国药师周宣传活动方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1年中国药师周宣传活动方案
一、组织形式
经研究确定,“2001年中国药师周”活动的主会场设在重庆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药学会联合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药学会协办;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重庆市药监局、重庆药学会承办。本次活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负责本地区宣传活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项活动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附组委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