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印制下发《药品管理法》宣传折页、《药品管理法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会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组织开展各种贴近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到区县以下的偏远地区和农村宣法普法,发送宣传材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
药品管理法》的宣传,特别在药师周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国联动效应。
(三)在主要街道、药店、医院等人群易于集中的地方,统一张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药品管理法》宣传海报、宣传组画等,悬挂《
药品管理法》宣传活动统一用语的横幅。
(四)在药师周期间,配合、呼应主会场宣传《
药品管理法》的主题和活动内容,组织药学工作者走上街头,面向社会,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六、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迫,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应认真组织研究,牵头单位要尽快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早确定宣传活动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各地区务必于5月15日前将组织机构(组成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传真号)和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各地区组织和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时,要依靠当地药学会、医学会等社会团体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并与新闻媒体沟通,取得配合,广泛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2001年中国药师周宣传活动组委会名单
大会主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中国药学会理事长 郑筱萸
重庆市市长 包叙定
副主席:重庆市副市长 吴家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邵明立
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