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职标准化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名,其中,工程师不少于2名。
6、专职计量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名。
7、专职检验技术人员应不少于6名,其中,工程师应不少于3名。
8、无损探伤持证人员应不少于15名,其中,Ⅲ级持证人员应不少于2名,射线及超声波Ⅲ级持证人员各不少于1人项,射线、超声波、磁粉、着色等方法均应有Ⅱ级持证人员。
9、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50名。
(五)生产设备和工装
1、半自动或自动气割机切割厚度应能满足B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2、弯管设备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3、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包括自动埋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手弧焊机等。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板材和管材焊接坡口加工设备。
5、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集箱热处理设备。
6、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钻孔设备。
7、应有加工直径不小于2000毫米的立式车床。
8、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
9、具有满足锅炉产品生产需要的工装设备。
10、B级锅炉制造企业应具有三种以上的下列重大设备:
(1)水压机或油压机的能力应不低于1000吨。
(2)具有卷板能力不小于46毫米厚的卷板机。
(3)具有与B级产品相适应的锅筒热处理设备。
(4)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膜式水冷壁生产设备。
(5)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成排弯管设备。
(6)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蛇形管生产设备。
(六)检测和试验设备
1、应有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B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2、应有现场光谱分析设备。
3、应有金相检验设备。
4、应有长、热、力、电检测标准计量设备或固定的量值溯源。
5、应有机械性能试验设备,冲击试样的加工设备和投影检测仪器。
6、应有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设备(包括测厚、射线、超声波、磁粉、着色等设备);射线探伤设备透照厚度能力应满足生产的需要。
7、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需的检测平台和检测工具。
三、C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凡申请C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D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连续的D级锅炉生产历史。
2、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