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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2000修订)[失效]

  三、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债券发行总额;
  2、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3、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区域及发行对象;
  4、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5、债券面额;
  6、债券存续期限;
  7、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8、债券信用等级;
  9、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四、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1、 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2、 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节列示发行人主要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政主管机关的有关批复。
  2、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最近一年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的终止日距债券上市日不超过九个月。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总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
  损益表主要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3、主要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动比率;
  资产负债比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偿还倍数 = (税前利润+全年利息支付总额)/全年利息支付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末净资产总额×100%。
  六、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如属担保发行)
  七、募集资金的运用
  八、法律意见书
  九、其他重要事项
  十、有关当事人
  本节列出下列有关当事人(但不限于)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联系
  人姓名:
  发行人;
  主承销商;
  上市推荐人:
  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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