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天津市斯克赛尔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参股美国GLOBALPAC的批复
(商合批〔2007〕534号)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天津市斯克赛尔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拟参股“美国GLOBALPAC(全球包装联合公司)”的请示》(津商务外经〔2007〕5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市斯克赛尔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参股美国马里兰州GLOBALPAC(全球包装联合公司)。参股金额为15万美元,占GLOBALPAC公司总股本的10%,以现汇方式出资。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150万美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通讯、电子产品配件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售后服务及信息搜集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委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委备案,并按《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美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美国大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