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巴西亚马逊TRAXX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561号)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关于设立巴西亚马逊TRAXX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兵装外〔2007〕42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与巴西自然人周渝在巴西亚马逊州合资设立“巴西亚马逊TRAXX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700万美元。其中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出资693万美元,占总股份的99%,以现汇方式出资;巴西自然人周渝出资7万美元,占总股份的1%。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零部件销售、批发、生产,产品服务、技术支持、进出口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巴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巴西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