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每年至少对15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其中,直辖市培训3000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5,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创业培训服务专门组织,搭建培训和服务工作平台。在开展示范性培训的同时,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也可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市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的布局规划、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专门组织和工作平台应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内设立,也可依托现有就业训练机构改建。
(二)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就业工作新需要,将创业培训向大学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乡创业者延伸和拓展。要按照统一的S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也可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SYB培训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已开业创业者的需求,提供改善和发展企业的培训服务。
(三)加强机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要根据我部和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要求,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要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定点机构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定点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档案,及时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
(四)加强教师选拔和管理,提高教师能力水平。要扩大创业培训教师选拔的范围,将具备条件,并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大学教师和企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要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要建立创业培训教师档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
(五)开发创业项目。要建立本地区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服务。创业项目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突出本土化、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等特点,经专家论证可行后,向创业者推荐,帮助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