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发展改革委代表国家出资,分别成立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负责4个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截至2006年底,4个基地已完成大部分投资。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发展改革委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调增28.5%。同时,发展改革委具有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不利于实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
发展改革委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多数问题已整改。
四、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审计56个中央部门,并延伸审计43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中央部门2006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预算分配和批复工作得到加强。56个中央部门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为95%,其中41个达到了100%。二是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56个中央部门在审计前都开展了自查,各部门普遍采取措施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是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有所减少。24个上年度接受过审计的部门,本次审计发现问题金额下降了53%。但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这次审计发现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348.53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331.15亿元,占 95%;违法违规问题15.24亿元,占4%;损失浪费问题2.14亿元,占1%。主要是:
1.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3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8489.2万元。主要方式有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等。如环保总局2006年重复申报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获取财政资金 3124万元。
2.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8.59亿元。具体是:用于购建办公楼、对外投资等5.6亿元,弥补本单位日常开支、发放津贴补贴等2.09亿元,超拨款范围、超预算级次或超标准拨付款项 8994.84万元。
3.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部门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等3.94亿元。具体是:截留、少报、应缴未缴专项资金1.83亿元,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1.3亿元,存放账外8140.6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等。
4.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L 85亿元。具体是:7个部门自定项目收费、无证收费或向企业收取赞助5735.83万元,3个部门未将房屋租金、捐赠等非税收入 1.16亿元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两个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84.97万元。
5.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存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 190.03亿元。
同时,审计还发现部门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27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41.66亿元,占35%;违法违规问题53.48亿元,占44%;损失浪费问题25.13亿元,占21%。主要是:
1.铁道部、广电总局等6个部门所属的9个单位采取虚列项目、虚报支出或多报人数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404.54万元。
2.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的 92个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具体是:用于归还借款、基本建设及对外投资等26.4亿元,用于发放劳务费、津贴补贴等 7327.81万元,用于日常支出4032.61万元。
3.电监会、劳动保障部等23个部门所属的 33个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5.91亿元,其中5.45亿元未纳入法定账册,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福利等。如截至2006年底,电监会所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资产管理中心管理的对外投资和事业基金1.75亿元,未纳入统一核算;该电力企业联合会还用已作废的财务印鉴先后开设3套账户,2004至2006年截留投资收益及所属单位上缴款等收入3451.63万元,支出 3026.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