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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将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数据分别发送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作相应技术处理,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退出交易系统。
  二、休眠账户的激活
  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者可根据账户指定交易或原委托交易证券公司提供的账户查询服务方式,查询其A股账户与资金账户是否属休眠账户并被另库存放;也可以按现行证券账户查询的规定和做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任意证券公司申请查询其A股账户是否在登记结算系统中被另库存放。
  2、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由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激活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
  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休眠资金账户,由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3、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证券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丢失的,应按相关规定补办账户卡后再办理申请激活手续。
  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属不合格账户的,待账户规范后方可激活。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休眠账户激活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2007年10月8日起,证券公司激活投资者休眠A股账户,应向本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本公司根据申请指令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作恢复交易权限处理,次一交易日该A股账户可正常使用。休眠A股账户指定交易或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应先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完成激活后,再向本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
  5、休眠账户激活时,证券公司应按照第三方存管的要求,指导、协助投资者办理资金账户相关手续。
  6、持有休眠A股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
  三、规范不合格账户
  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各证券公司要结合第三方存管方案和工作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合规、平稳、及时地开展账户规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证券公司应按照证监会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安排以及本通知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合格账户,完善相应的规范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证券公司应将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向投资者公告,并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提示投资者,要求不合格账户持有人按照证券公司不合格账户分类规范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账户规范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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