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韩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206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申请韩勇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华安基字[2007]11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韩勇(身份证号码:340102196706181530)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韩勇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