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玉米深加工业的宏观调控,实现饲料加工业和玉米深加工业的协调发展,确保国家食物安全。
(一)加强对新建、扩建项目宏观调控,全面清理在建、拟建项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玉米加工项目建设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玉米深加工在建、拟建项目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立即停止备案玉米深加工项目,对在建、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已经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项目,停止项目建设;对不符合项目土地审批、环境评价、城市规划、信贷政策等方面规定的项目,要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科学规划,加强政策指导
玉米主产区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全局利益出发,统筹规划本地区玉米生产、饲料加工业和深加工业的发展,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业产能规模盲目扩张,使之与《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饲料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相衔接,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规划进行必要的指导,以加强对玉米加工业发展的宏观调控。
(三)保持玉米食用消费、饲料和深加工的协调发展
对不同类型玉米加工业,实施区别对待的发展政策。一是鼓励发展玉米食品加工业,开发玉米食品加工新技术、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粮农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二是稳步发展饲料加工业,不断开发优质高效的饲料
产品,提高饲料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畜牧业发展对玉米饲料的要求。三是适度发展玉米深加工业,鼓励发展高附加值产品,限制发展供给过剩和高耗能、低附加值的产品以及出口导向型产品,严格控制深加工消耗玉米数量。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执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低水平、高消耗、污染严重的企业,尤其是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小型淀粉和淀粉糖(醇)企业。完善产业组织形式,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配套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积极培育大型玉米加工企业,推动结构调整,提高行业发展水平。鼓励和支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前景看好、发展潜力大的国内玉米加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形式,发展若干家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和引导玉米加工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五)适当调整玉米及加工产品进出口政策
各地区原则上要减少玉米出口,以保证国内供求平衡。建立灵活的玉米进出口数量调节制度,在保证国内玉米生产稳定的条件下,东南沿海玉米主销区在国际市场玉米价格较低时,可适当进口部分玉米,满足国内饲料加工业的需求。研究完善玉米初加工产品和部分深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具体产品名录另行规定。
(六)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加强科技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实现产业升级。支持玉米加工业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重点支持玉米保质干燥、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新产品开发和重点装备的研发工作。
氨基酸行业要淘汰传统工艺和产酸低的微生物,确保菌种发酵的综合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废物全部利用生产蛋白饲料或生物发酵肥,减少外排废水中的COD值,全部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