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关于积极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是一部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规,对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工业协会要组织当地企业认真学习《特别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强化饲料企业的质量安全法律责任意识;同时,要积极配合饲料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企业传达国家和农业部关于饲料安全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要组织饲料企业开展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规培训,引导企业按照法定的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确保饲料企业做到守法生产经营;要探索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建立健全企业过程控制链条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提高饲料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饲料企业是饲料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要积极配合畜牧饲料主管部门做好企业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要按照《饲料标签》和《饲料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组织饲料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严把原料和产品质量关;特别要按照规范要求生产、经营、使用饲料添加剂,决不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要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产品全过程控制链条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力争全面提高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和安全意识,提升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饲料产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是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大事,为配合做好该项工作,我协会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和《中国饲料》杂志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工业协会和我协会单位会员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经验及时报送我协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