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的通知
(农市发[200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有关部直属事业单位,各部级质检中心:
为适应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和发展要求,健全和完善部级质检机构管理制度,提高部级质检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对1991年制定的《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1年制定的《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1992年制定的《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评审规范》及有关表格、1993年制定的《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与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1995年制定的《全国农业系统国家级与部级质检中心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制定的《
农业部部级产品质检机构年度抽检实施办法》和《
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验收和计量认证程序》同时废止。
附件:
1、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
2、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