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或个人无资质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也有一些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编审和实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些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的起重机械拆装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一些监理企业未对起重机械拆装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四、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不规范。有些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缺乏专业管理,不重视日常维护保养;一些企业未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一些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还有一些操作人员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甚至人为破坏限位保险装置造成超载起吊。
与会代表认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起重机械事故,应当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按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计、制造、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系统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出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在起重机械拆装、使用过程安全责任。
二、逐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注册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安装单位资质许可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装工程验收制度、安装拆卸工程旁站监理制度、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报废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促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自律,促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强化租赁合同管理,明确租赁单位对出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严禁出租国家明令淘汰不准再使用、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起重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