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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定向培养在职理学自然灾害学硕士工作的通知

  若“报考学校”、“考试方式”以及“报考点” 填报错误,则该条信息作废,考生须重新登陆网站,注册新用户并填写信息。
  2.网报成功以后,考生还必须根据北京市高招办网上公告的要求,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每人200元。
  3.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须于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号以及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完成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2007年11月24日之前将个人下述报考材料寄送到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邮政编码:100875;收件人:崔维佳):
  (1)个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4)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5)本人大学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本人近期科研成果复印件;
  (7)本人近年获得重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8)个人自述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工作经历,参加本项目的目的及希望,在课程结束时准备完成的相关课题。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安排入学考试。
  5.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或者未现场确认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的,报名信息无效,不能参加入学考试。
  考生应于2007年12月20日以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08年1月19-20日。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地理学、灾害学原理,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地理学、灾害学原理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专业课参考书目:
  (1)地理学:《地理学》,蔡运龙 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灾害学:《自然灾害学》,杨达源 闾国年 主编,测绘出版社;《灾害地理学》,延军平 主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对符合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08年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我校将于2008年3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届时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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