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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两起“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两起“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公传发〔2007〕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江苏省吴江市发生特别重大和较大火灾事故。

  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三合一"建筑。着火建筑物为六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一层为材料间,二、三层为车间,四层以上为员工宿舍和食堂。二是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共用安全出口,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要求。三是用铁栅栏封死窗户,影响了人员逃生,导致事故损失扩大。四是超规模经营。事故发生时,有72名员工在生产,超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对企业人员规模的规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和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10月23日,江苏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0万元。该店无工商注册登记,属非法生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共用安全出口。

  以上两起火灾事故均发生在"三合一"及类似场所,充分暴露出业主忽视消防安全,带险生产经营,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整治"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火灾隐患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

  福建省莆田市特别重大火灾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查明原因,通报各地,吸取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福建省领导同志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火灾事故救援等工作。目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善后工作有序进行。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经开展工作,福建省已在全省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重点监管内容。要按照今年6月公安部召开的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的部署要求,对本地区"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研判,切实摸清底数,制定整治方案,立即报请政府批准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已经开展的,要进行"回头查、再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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