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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测绘外事工作基本思路》的通知


  6、确保第21届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大会(ISPRS 2008 Beijing)成功举办,达到以“外事”促“内事”目的。

  (三)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测绘外事工作要根据“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基本要求,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策略和测绘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测绘国际合作。认真谋划和实施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测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多边国际测绘事务,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1、加强外事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外事管理”是中央对开展新时期外事工作确定的原则。加强测绘外事管理是确保测绘外事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前提,提高测绘外事工作服务水平是测绘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外事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管理,严肃外事纪律。从项目计划、审批、实施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强化项目的实效性,以提高测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策略和测绘事业发展中心任务。

  树立“大测绘外事”的观念,充分利用国家测绘局双边和多边合作交流渠道,为地方测绘系统和行业单位提供项目支持,推动测绘系统和行业单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2、保持并发展已有合作关系,开拓新的合作渠道和领域

  “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舞台”,是指导我国外交外事工作的纲领,也是开展测绘外事工作所应遵循的原则。要继续保持现有测绘对外合作交流渠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合作水平,根据测绘事业发展的需要,有重点地开拓新的合作领域。通过继续扩大测绘对外开放,形成政府指导、民间参与、机构互动的合作架构,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测绘国际合作格局。

  以“坚持原则、多做工作、增进共识、扩大合作”为指导,继续深化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芬兰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测绘合作,探索“以我为主,按需合作”的主动合作方式,确定一批确实能满足我方现实需要的合作项目;发展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测绘界的友好合作关系,以重点合作项目推动整体合作进展;开拓、推进与巴西等重要发展中国家和部分非洲国家的测绘合作关系,扩大我国测绘在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争取发展中国家在多边测绘合作领域对我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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