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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关于公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海关复字(  )  号

      :
  你(单位)关于                   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关行政复议机构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       (不予受理的理由),该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关决定不予受理。
  你(单位)可以通过     主张权利。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一)
海关复字(  ) 号

          :
  关于                   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复议。

  年  月  日

  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二)
海关复字(  ) 号

        :
  你(单位)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             行政复议的申请,我关已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复议。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复议告知书(一)
海关复字(  ) 号

        :
  你(单位)关于不服                   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关行政复议机构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被申请人应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变更被申请人,并补正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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