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1349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平保发〔2007〕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345,053,334元人民币,并将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45,053,334元。”
二、增资后,你公司共发行普通股7,345,053,334股,其中内资股4,786,409,636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65.17%,H股2,558,643,698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3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