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日本仙岛金型技术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合批〔2007〕897号)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湖北十堰先锋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设立境外企业的请示》(鄂商经〔2007〕6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十堰先锋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独资设立“日本仙岛金型技术株式会社”。该境外企业注册资金为1500万日元(约12.2万美元),投资总额为75000万日元(约60.8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模具及用模具生产的成型件的设计,汽车相关零件、工作机械、测量机械、相关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指导。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日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日本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