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收购中远巴拿马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910号)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关于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收购中远巴拿马公司的请示》(中远战略发展〔2007〕39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资90万美元收购“中远巴拿马公司”100%的股权。收购后,该境外企业的投资主体从中远美洲公司变更为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万美元。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企业在境外变更注册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巴拿马商代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