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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劳社培就司函[2007]93号)


有关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南大学: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进一步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要求,我部拟引进目前在国外广泛实施的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并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工作在北京、天津、南昌、青岛、成都、大庆、杭州、柳州、通辽、鹤壁、合肥、咸阳、银川等13个城市以及中南大学进行。

  二、试点目标

  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是一种新型的创业实践教学技术,是指学员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网络平台或在现实情景中建立虚拟公司的方式,来模拟创业过程,进行创业实践的演练。通过试点,引进和开发一套符合我国创业者需要的创业实训的技术和方法,建立创业实训与创业培训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机制,为创业者模拟创业过程,积累创业经验,增强创业能力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创业者的开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

  三、项目组织和管理

  (一)劳动保障部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建立项目工作制度,开展师资认证和管理,实施质量监控和评估。委托欧洲模拟公司中国中心为试点工作提供师资培训、教学资料开发等技术服务。

  (二)各试点城市和单位可依托现有创业培训服务专门机构,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按照项目要求做好实训体系建设、教师培训和质量管理等工作。

  四、试点内容

  (一)建立创业实训工作体系。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制定创业实训组织管理、培训实施、技术支持和质量监控具体实施办法。我部将根据各地需求,委派欧洲模拟公司中国中心技术专家帮助做好实训体系建设、师资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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