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隐患排查治理与煤矿“两个攻坚战”,与重点工业、交通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紧密结合,防范重特大事故
受季节、生产经营需求、投资拉动等因素的影响,十一、十二月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区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不断深化。要督促各类煤矿完善井下通风系统等基础设施,防范瓦斯、透水、火灾、顶板等重大事故隐患。对已公布确定的关闭矿井,必须立即关闭,对已关闭煤矿要严防死灰复燃;对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继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工业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抓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抓住重点生产环节,落实冶金、有色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检查;做好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
要继续加强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开展对建筑起重设备、隧道、桥梁、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推动“三合一”、“多合一”等严重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落实对农村道路、水上交通的监管职责,完善事故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三非”和事故查处力度
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三非”的合力。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针对四季度市场需求旺盛,“三非”现象抬头的特点,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行为。十月下旬以来,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各地要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公布处理结果,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行动“回头看”督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检查各地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的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于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中旬组织“回头看”督查组和专业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再检查。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也要认真搞好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具体通知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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