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和归档的制度措施。检查各单位承担的国家和省级的基础测绘项目成果资料是否规定归档。检查各单位是否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了测绘成果汇交和归档的岗位责任,是否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检查国家和省级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是否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接收整理汇交的测绘成果,督促基础测绘项目成果资料的归档。
检查组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与被检查单位一道,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查找未能按规定汇交的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测绘成果汇交和归档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议,以及加强测绘成果管理的意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反映情况,说明问题,提供材料,协同检查。
三、检查方法
国家测绘局抽调有关单位和机关有关司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听取汇报并全面检查测绘成果汇交和归档工作。
四、检查工作安排
根据检查任务要求,决定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分头检查,集中汇总。检查小组名单附后。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黑龙江测绘局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包括国家测绘局西部测图工程项目部)。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四川测绘局和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
第三小组,负责检查陕西测绘局和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第四小组,负责检查海南测绘局和中国地图出版社。
各检查小组在11月19日至11月22日期间,完成实地检查,11月23日在京集中汇报和总结。具体检查日程由各小组确定,并通知有关被检查单位。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参照国家局工作安排在本部门直属单位范围内部署开展测绘成果汇交和归档检查工作,并请将检查情况函告我局。
联系人:翟义青 徐心蕊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8310325
附件:检查小组名单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检查小组名单
第一小组(3人),组长:李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