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阁兰珂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阁兰珂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合批〔2007〕968号)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赛力(上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日本设立阁兰珂株式会社的请示》(沪经贸外经〔2007〕42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赛力(上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日本独资设立阁兰珂株式会社。该境外企业注册资金和投资总额均为100万日元(约合0.85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及其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类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委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委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