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商财发[2007]3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实施《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商信发[2006]700号),按照《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财发[2006]362号)的规定,2007年将继续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对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本企业管理,优化样本结构,增强样本的代表性。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样本结构的相对稳定,并适度增加样本规模。加大数据催报、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报送的准确率和及时性。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并进行预测、预警。加大监测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推广地方“商务天气预报”,充分发挥市场信息的引导和服务作用。
(二)继续做好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
继续做好监测企业的联系工作,监测范围扩大到15个行业,实现1万家企业直报;完善工作体系,建立覆盖省、市、县的产业报害预警监测工作网络;加强直报企业的培训工作,完善数据直报流程,加大催报和稽核的力度,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准确;搭建产业安全信息服务链,形成地方产业安全信息服务子站群;强化成果应用,力争实现编制预警报告100期,利用“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站以及各地子站群发布产业安全警讯200万字的目标。
(三)精心组织好基层商务信息服务站试点
选择部分省市20个县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试点,为农民查询和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提高农民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能力;解答农民在农产品流通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组织农产品购销对接会;采集当地优势农产品供应信息。建立专门数据库,为新农村商网提供基础数据。
(四)统筹好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报送等各项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报送系统,使样本企业在到1500家,占全国出口比重30%以上;做好重点联系企业和各项商务数据报送工作,提高数据报送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的内容维护工作,切实消灭空站空栏现象;做好新农村商网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购销对接水平;应用中外合作网站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