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江西省广丰县霞峰镇赤塘村一村民在无人居住的老房子中非法加工生产引火线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禁不止,有令不行,严重违规;二是一些地区“打非”工作不落实,力度不够;三是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处罚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关注,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地区要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多发的势头。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烟花爆竹重点产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2.依法严惩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管理混乱、“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一律暂扣许可证,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3.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这段时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地区要实行逐级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人,专盯死守,严防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事故上升的势头。
二、立即部署再次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三超一改”问题
针对一些地区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的问题和湖南省浏阳市“11.10”、山西省阳泉市“11.28”等重大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从现在起到2008年春节期间,各地区要集中力量,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重新认真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生产企业排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是:
(1)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危险工序交叉作业和危险生产区和非危险生产区未分区现象,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和危险工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