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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社培就司函[2007]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工作,我部拟建立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中国劳动力市场网”为依托,构建一个全国性的、实时方便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全国范围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二)功能目标

  1.建立部本级专用数据库和覆盖全国的信息采集网络,实现部本级对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的集中管理。

  2.建立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分析通报制度,为相关服务、市场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覆盖全国的劳动保障系统内部查询网,提高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4.逐步实现面向社会的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查询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二、系统建设步骤

  (一)原始数据采集阶段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各地按要求上报自实施审批以来的全部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原始数据信息,由我部进行整理汇总并登录到管理系统数据库中。

  (二)试运行阶段

  2008年2月至6月,系统测试及试运行,各地可以使用系统进行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的登录、查询和统计工作。

  (三)正式运行阶段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系统全面提供全国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登录、查询、统计等服务。

  三、相关原始数据报送要求

  按照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平台的要求,请各地上报自开始审批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以来的全部资料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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