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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赴台举办“2008海峡两岸数控机床暨制造技术展览会”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赴台举办“2008海峡两岸数控机床暨制造技术展览会”的批复
(商台函〔2007〕63号)


贸促会:

  你会《关于赴台举办“2008海峡两岸数控机床暨制造技术展览会”的请示》(贸促机械请〔2007〕42号)收悉。经商国台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会于2008年5月1-5日在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展览馆主办“2008海峡两岸数控机床暨制造技术展览会”。展出30个标准展位,展出内容为数控机床、普通机床、机床部件、机床工具、加工工具、测量(检测)设备等。

  二、展览会招商招展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不得以组委会或筹委会名义进行。

  三、在展览会的筹组和展出的过程中,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不得出现“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政治问题。展览会期间一切活动要遵守我有关法律和规定,遵守涉台工作纪律,敏感及重大问题及时事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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