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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1:
  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经贸)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

 

项 目 名 称

 

电 话

 

资助(补助)项目主要内容(可另附材料)

 

 

 

 

 

 

 

 

 

 

 

 

 

 

 

 

 

 

 

 

 

 

 

 

 

 

 

 

 

 

 

 

 

 

 

 

 

 

资金来源

 

 

 

申请资助(补助)额

万元

总投资

         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

万元

预计年经济效益

 

     万元

其中:节能效益

万元

年节能:   吨标煤,其中:节煤:   吨,节电   万千瓦/时,节油:  吨;   

节水:   吨;节材:   吨;节约其他资源:  吨;综合利用:  吨;减污:  吨。

奖励项目主要内容

 

 

 

 

 

 

 

 

 

 

 

 

 

 

 

 

 

 

 

 

 

 

 

 

 

 

资金来源

 

 

 

申请奖励额

        万元

清洁生产投资        

 

    万元

循环经济投资

       万元

预计年经济效益

 

    万元

其中:节能效益

       万元

年节能:   吨标煤,其中:节煤:   吨,节电   万千瓦时,节油:  吨;   

节水:   吨;节材:   吨;节约其他资源:  吨;综合利用:  吨;减污:  吨。

市级企业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审核意见(盖章):

各区、县(市)财政局审核意见(盖章):

同意按市规定比例配套资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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