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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记2分。
  (一)不履行考评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评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评医务人员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经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抽查,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评定等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后检查仍不合格的。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考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医务人员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评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评结果,并判定为本次考评不合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各级各类预防、保健机构中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淄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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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分值│    考评内容    │      考评方法      │扣(加)│得 │
│    │  │           │               │ 分理由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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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死 │10分│1.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 │1.1.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 │    │  │
│扶伤,全│  │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会议、学习等每次扣1分     │    │  │
│ 心全意 │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1.1.2宗旨观念不强扣2分    │    │  │
│为人民服│  │旨观念,大力弘扬白求恩│               │    │  │
│  务  │  │精神(4分)      │1.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    │  │
│    │  │           │工每次扣3分,离岗、串岗每次扣2│    │  │
│    │  │1.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 │分,扣完为止。        │    │  │
│    │  │有责任心,坚守岗位,尽│               │    │  │
│    │  │职尽责(6分)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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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尊重 │10分│2.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 │2.1被投诉或被发现有歧视患者的 │    │  │
│患者,保│  │别、职业、地位、贫富,│行为、语言的,该项不得分。  │    │  │
│ 守医秘 │  │平等对待,不得歧视(3 │               │    │  │
│    │  │分)         │2.2工作中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    │  │
│    │  │           │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的,该项不得│    │  │
│    │  │2.2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分。             │    │  │
│    │  │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               │    │  │
│    │  │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保│               │    │  │
│    │  │守医疗秘密(3分)   │2.3违反医学伦理道德,未经患者 │    │  │
│    │  │           │同意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    │  │
│    │  │2.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 │、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的,│    │  │
│    │  │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该项不得分。         │    │  │
│    │  │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               │    │  │
│    │  │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               │    │  │
│    │  │的知情同意权(4分)  │               │    │  │
├────┼──┼───────────┼───────────────┼────┼──┤
│3、文明 │20分│3.1着装整齐,举止端庄 │3.1.1上班期间服装不整,不佩戴 │    │  │
│服务,构│  │,关心、体贴患者,服务│胸牌的,一次扣2分,两次以上扣4│    │  │
│ 建和谐 │  │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分。             │    │  │
│医患关系│  │好,无“生、冷、硬、顶│3.1.2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 │    │  │
│    │  │、推、拖”现象(8分) │属实的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扣4分│    │  │
│    │  │           │。              │    │  │
│    │  │           │               │    │  │
│    │  │3.2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 │3.2无故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 │    │  │
│    │  │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有冷、硬、顶、推现象的,发现一│    │  │
│    │  │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次扣3分,扣完为止。      │    │  │
│    │  │建和谐医患关系(9分) │               │    │  │
│    │  │           │               │    │  │
│    │  │3.3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 │3.3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投诉 │    │  │
│    │  │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不能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激化矛│    │  │
│    │  │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盾纠纷,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到医院│    │  │
│    │  │家属的理解、谅解和配合│或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的,一次扣2 │    │  │
│    │  │,不激化产生矛盾纠纷(│分,扣完为止;造成恶劣影响的,│    │  │
│    │  │5分)         │本项不得分。         │    │  │
│    │  │           │               │    │  │
│    │  │           │               │    │  │
├────┼──┼───────────┼───────────────┼────┼──┤
│4、遵纪 │20分│4.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 │4.1.1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执业 │    │  │
│守法,廉│  │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或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超范围执业的│    │  │
│ 洁行医 │  │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该项不得分。        │    │  │
│    │  │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4.1.2违反诊疗护理常规,造成医 │    │  │
│    │  │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疗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    │  │
│    │  │证医疗质量和安全(4分 │4.2有群众举报以工作之便收受“ │    │  │
│    │  │)          │红包”、回扣的,该项不得分;经│    │  │
│    │  │4.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 │核实属实的,考评结果判为较差。│    │  │
│    │  │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               │    │  │
│    │  │亲友的财物(4分)   │               │    │  │
│    │  │           │4.3.1以病人名义开“搭车药”、 │    │  │
│    │  │4.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 │作“搭车检查”者,该项不得分;│    │  │
│    │  │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经核实属实的,考评结果判为较差│    │  │
│    │  │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              │    │  │
│    │  │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4.3.2有群众举报有以用药、仪器 │    │  │
│    │  │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的│    │  │
│    │  │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开单费”、“处方费”等形式开│    │  │
│    │  │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单提成行为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 │    │  │
│    │  │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当事人该项均不得分;经核实属实│    │  │
│    │  │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当事人考评结果判为较差。 │    │  │
│    │  │(4分)        │4.3.3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 │    │  │
│    │  │           │、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者│    │  │
│    │  │           │该项不得分,考评结果判为较差。│    │  │
│    │  │           │               │    │  │
│    │  │4.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 │4.4.1为病人开假证明或参与虚假 │    │  │
│    │  │,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  │
│    │  │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者该项不得分,考评结果判为较差│    │  │
│    │  │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              │    │  │
│    │  │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4.4.2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 │    │  │
│    │  │关资料(4分)     │、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者该项│    │  │
│    │  │4.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 │不得分,考评结果判为较差。  │    │  │
│    │  │,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               │    │  │
│    │  │别(4分)       │4.5违反有关规定外出行医或非法 │    │  │
│    │  │           │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    │  │
│    │  │           │娠的,该项不得分,考评结果判为│    │  │
│    │  │           │较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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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病 │20分│5.1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 │5.1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控制医药费 │    │  │
│施治,规│  │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严│用的政策和措施,执行诊疗规范和│    │  │
│ 范医疗 │  │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用药指南,滥开大处方、贵重药,│    │  │
│服务行为│  │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乱检查被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发现│    │  │
│    │  │治疗、合理用药(10分)│,该项不得分,经核实属实的,考│    │  │
│    │  │           │评结果均判为较差。      │    │  │
│    │  │5.2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 │               │    │  │
│    │  │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5.2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违反 │    │  │
│    │  │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10│物价规定,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    │  │
│    │  │分)         │标准,多收、乱收费,加重群众及│    │  │
│    │  │           │单位不合理负担的,科室主要负责│    │  │
│    │  │           │人和当事人该项不得分,经核实属│    │  │
│    │  │           │实的,考评结果均判为较差。  │    │  │
├────┼──┼───────────┼───────────────┼────┼──┤
│6、顾全 │15分│6.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 │6.1不按照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 │    │  │
│大局,团│  │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    │  │
│结协作,│  │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的该│    │  │
│和谐共事│  │、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项不得分           │    │  │
│    │  │。(5分)       │               │    │  │
│    │  │           │               │    │  │
│    │  │6.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 │6.2.1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 │    │  │
│    │  │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  │
│    │  │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不得分            │    │  │
│    │  │,互相学习,持续改进,│6.2.2因个人原因造成同志间不团 │    │  │
│    │  │真诚协作,共同进步(5 │结,影响工作扣2分,造成不良影 │    │  │
│    │  │分)         │响的不得分。         │    │  │
│    │  │           │6.2.3犯错误后不能虚心接受上级 │    │  │
│    │  │           │及周围同事的批评意见,仍不悔改│    │  │
│    │  │           │或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击报复的,│    │  │
│    │  │           │该项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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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谨 │5分 │7.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 │7.1因技术欠缺,被投诉1次并经核│    │  │
│求实,努│  │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查属实者扣1分,扣完为止。   │    │  │
│力提高专│  │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               │    │  │
│业技术水│  │业技术水平。(2分)  │7.2因技术欠缺,工作中出现一般 │    │  │
│  平  │  │7.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 │差错者扣1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3│    │  │
│    │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分。             │    │  │
│    │  │生。(3分)      │               │    │  │
├────┼──┼───────────┴───────────────┼────┼──┤
│    │不超│(1)收到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表扬信、锦旗的属个人的,个人 │    │  │
│加分内容│20分│加2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    │  │
│    │  │(2)受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点名表扬的个人加2分,属科室集│    │  │
│    │  │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               │    │  │
│    │  │(3)检举他人有收回扣、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开单提成或 │    │  │
│    │  │乱检查、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2分。   │    │  │
│    │  │(4)拒收“红包”、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不接受 │    │  │
│    │  │病人请吃、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有登记为依据的加2分。  │    │  │
│    │  │(5)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负责而避免了他人出现医疗差错 │    │  │
│    │  │或责任事故的加2分。                  │    │  │
│    │  │(6)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事 │    │  │
│    │  │迹突出者加5分。                    │    │  │
│    │  │(7)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工作的加2分;获同│    │  │
│    │  │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    │  │
│    │  │上表彰的加3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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