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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集贸市场卫生

  牵头单位: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河东区、河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农业局、市卫生局

  整治要求:城区集贸市场主办单位(业主)要根据市场经营发展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条件;要健全、完善和落实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责任制。疏通下水道、消除“四害”孳生场所,规范经营摊位卫生行为。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行业监管,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市场档次。

  (三)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河东区、河西区

  整治要求:在全城区广泛开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分片、分段、逐街、逐巷地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餐饮摊点和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进行调查摸底、限期整改,对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点必须坚决取缔,要加强对中小餐馆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食品卫生法》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转向经营。

  (四)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放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河东区、河西区

  整治要求:街道店铺经营归店,摆放货物不能侵占人行道,影响街巷畅通;店铺招牌设置要统一规范;车辆要按划线定位停放,整齐有序。

  (五)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河东区、河西区

  整治要求: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围档作业(高度≥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设置车辆冲冼设施,职工食堂、宿舍、厕所、洗浴间符合卫生要求,无乱堆垃圾、乱搭建现象。

  (六)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

  牵头单位: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河东区、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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