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其他10个设区市:一是小区内外全电缆工程,多层住宅每平方米90元,带电梯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每平方米100元;二是小区外架空线与小区内电缆相结合工程,多层住宅每平方米80元,带电梯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每平方米90元。
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居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内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KVA(KW)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另行据实收费。
如果要求提高配置容量,每户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提高10%;公建设施每平方米超过1瓦,收费标准提高1%。
高可靠性、临时用电收费标准按我委赣发改商价字[2004]242号执行,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凡利用临时供用电设施设备的,应扣除相应费用。
五、各设区市政府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按普通商品房收费标准的80%收取。
六、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住宅楼(不含楼内布线,含表箱及电表)或公建设施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费用(不含提供设备用房的土建费用和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路由费用)。住宅建设单位应配合供电公司进行配电施工,并按惯例无偿提供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
七、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供电企业与住宅建设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向住宅建设单位出具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电力工程建设规范,明确约定供电配置容量、材料和设备配置规格及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
八、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收取。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由省电力公司及其供电公司统一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
具体收取方式如下:
1、住宅建设单位到所在地供电公司营业窗口办理住宅用电申请报装手续,并签订相关合同。
2、住宅建设单位在办理用电申请报装后10日内到所在地供电公司营业窗口办理交费手续。第一次前期交纳建设费总额的10%,用于前期及设计费用;第二次在工程施工前交纳建设费总额的60%,用于工程的直接费;第三次在工程竣工正式验收送电前,按当地房产测绘中心确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结清尾款。